根据《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和阳春市民政局、阳春市自然资源局、阳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春市税务局、阳春市公安局等部门复核申请家庭的资格后,我局现将2025年第一批住房保障条件审查合格的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1。公示时间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8日
受理单位: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662—7724810。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
阳春市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家庭信息调查表 |
单位(盖章):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申请人及 家庭成员 | 姓名 | 性别 | 家庭人口 | 户籍地址 | 备注 |
1 | 申请人 | 黄秀英 | 女 | 2 | 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车站南路新尧街19号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 |
2 | 申请人 | 苏瑞军 | 男 | 4 | 广东省阳春市春城城北村委会坡尾村5号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
3 | 申请人 | 冯小丽 | 女 | 1 | 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车站北路176-5号 | 城镇低保家庭 |
4 | 申请人 | 茹丽梅 | 女 | 2 | 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红旗街93号 | 城镇低保家庭 |
5 | 申请人 | 杨銮兴 | 男 | 2 | 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长安街 |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残疾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