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公租房申请人:
经审查公示,你符合租住公租房条件。请你本人凭身份证于2015年9月6日—7日到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股(二楼)领取抽签通知书,2015年 9月 8日(星期 二)上午9:00,凭本人身份证和书面通知到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阳春大道人防大厦)六楼大会议室,参加2015年公租房配租抽签(第二批)。请你按要求准时参加抽签,逾期后果自负。咨询电话:7724810(住房保障股)。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