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秀珠、阮茂光等6户家庭续租资格的审查,根据《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要求,该户家庭经所属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市公房管理所和市住建局相关单位审核,符合申请条件,拟同意续租,现予以公示; 详细名单请见附件1。
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24日。
联系电话:0662—7724810。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1 |
公租房续租资格详细名单 |
序号 | 姓名 | 入住时间 | 公租房地址和房号 |
1 | 邓秀珠 | 2009.01 | 阳春市河西聚贤居210公租房 |
2 | 阮茂光 | 2015.06 | 阳春市河西龙发小区B1601公租房 |
3 | 覃娟 | 2016.11 | 阳春市春城街道府前路108号502公租房 |
4 | 黄德勇 | 2015.01 | 阳春市河西龙发小区B2504公租房 |
5 | 黄昌胜 | 2019.01 | 阳春市春江大道春江2栋405公租房 |
6 | 曾广友 | 2018.09 | 阳春市河西聚贤居202公租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