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配租方案

2025-04-16 作者&来源:


阳春市2025年第公租房配租方案

    为了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做好今年公租房配租工作,根据《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配租对象

由申请人申报经审查符合条件,已安排进入轮候的申请公租房家庭共5户(符合房一厅资格的家庭1户,符合房一厅资格的家庭3符合三房一厅资格的家庭1)。申请家庭情况(附件1)通过阳春市住房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20天。

    三、配租房源(附件2 

四、配租方法

(一)12人户一般配租一房一厅的户型;2人户为两代人且不同性别也可配租两房一厅的户型;34人户一般配租两房一厅的户型;在房源充足的情况下,5人以上(含5人)户可配租三房一厅户型。

(二)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等人员,按规定优先安排楼层较低的公租房抽签。

(三)公租房配租采取抽签的方式,由公租房申请人凭身份证到场抽签确定配租房号,具体工作由住建局住房保障股和公租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抽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抽签结果在阳春市住房保障网和阳春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20天。

    (五)由住建局向配租家庭发出入住通知,配租家庭持入住通知到阳春市房屋租赁和物业服务所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在通知发出10天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年内不再安排轮候。

    (六)没有按规定参加抽签的家庭视为弃权,两年内不得申请轮候。

    五、取得公租住房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得转租或移交别人居住,否则,若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租金标准。按照《阳春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阶梯租金方案》执行。

七、监督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租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骗取公租房的个人,由市住建局取消其公租房保障资格,收回已分配的公租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住建局设立举报电话:7724810

    八、本方案公示时间:2025416日至202555

1.阳春市2025年第批公租房申请家庭配租名单

2.阳春市2025年第公租房家庭配租房源情况表

  

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416

附件1
阳春市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申请家庭配租名单
单位(盖章):阳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序号申请人及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户籍地址备注
1申请人黄秀英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车站南路新尧街19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
孙子陈星宇
2申请人苏瑞军广东省阳春市春城城北村委会坡尾村5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配偶周腾娣
子女苏紫瑶
子女苏俊浠
3申请人冯小丽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车站北路176-5号城镇低保家庭
4申请人茹丽梅广东省阳春市潭水镇红旗街93号城镇低保家庭
子女李佳欣
5申请人杨銮兴广东省阳春市八甲镇长安街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残疾人士
兄弟杨树雄
附件2




阳春市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家庭配租房源情况表
序号地址房号面积房型         备注
1站南小区F幢50345一房
2站南小区F幢60145一房
3站前花园二小区B50431.72一房
4站前花园二小区B60731.72一房
5站前花园二小区B60831.72一房
6聚贤居21670.56二房
7聚贤居21971.88二房
8站南小区C幢60267二房
9站南小区C幢60367二房
10站南小区D幢40767二房
11站南小区F幢40767二房
12站南小区G幢B30249.39二房
13站南小区G幢B40449.33二房
14站前花园二小区A250443.93二房
15春江大道3幢30466.46二房
16春江大道3幢50266.46二房
17春江大道2幢50466二房
18东沿江公租房A70365.39二房
19春江大道2幢20679.48三房
20春江大道2幢60679.48三房
21春江大道3幢40679.48三房
22龙发小区B260396.63三房
23站南小区E幢50781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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